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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医科大学口腔医学院2026年 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细则

发布日期:2026-03-30   来源:   点击量:


 

口腔医学院在锦州医科大学口腔医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生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统筹安排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根据锦州医科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相关规定,制定研究生复试工作细则

、复试安排

(一)第一志愿复试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6年3月29日(星期日)8:30。

地点:锦州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教学楼一楼。

(二)考生复试资格的确定

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按照学校官网发布的名单安排进入复试。

(三)复试资格审查

我院将采用线下审核方式开展考生资格审查工作,考生须按要求提交纸质版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以备现场核验,相关表格可在锦州医科大学研究生院官网下载。

1. 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6年3月29日(星期日)8:30。

地点:锦州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综合楼七楼会议室。

2.应届毕业生须提供:

1)《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准考证》;

2)身份证(正、反面);《政治审查表》(须加盖本人所在学校党组织公章);

3)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验证码在有效期三个月内);

4)报考临床医学类、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的专升本考生,另需提供专科毕业证,经审核专科与本科的专业一致后可参加复试。

5)本人签订的《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6)考生须按照要求提供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单(检查时间在两个月以内)。

2.往届毕业生须提供:

1)《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准考证》;

2)身份证(正、反面),《政治审查表》(须加盖本人所在单位党组织公章,无工作单位的往届生可由家庭所在地的街道党组织盖章);

3)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验证码在有效期三个月内)、本科毕业证;

4)报考临床医学类、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的考生另需提供学位证和学信网《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验证码在有效期三个月内)。若考生暂无法提供学位证且能保证入学前可按时提交者,在提供情况说明后可参加复试;

5)报考临床医学类、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的专升本考生,另需提供专科毕业证,经审核专科与本科的专业一致后可参加复试。

6)本人签订的《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7)考生须按照要求提供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单(检查时间在两个月以内)。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及以上人员(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其符合学校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此类考生在报考前必须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而且近三年以第一作者在《锦州医科大学自然科学期刊分类参考目录(2019版)》或《锦州医科大学社会科学期刊分类参考目录(2019版)》收录的期刊上发表与所学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一篇及以上。若取得复试资格,复试时需提交进修学校提供的学习证明及成绩单。

4.对符合教育部设定的享受初试加分的考生,我校将进行资格审查,合格后依据教育部下达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进行初试总成绩加分。

二、复试组成、内容和分值

复试由心理测评和面试组成,复试成绩满分400分。

1.心理测评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2026年3月28日前通过“心理测试平台”(http://jzmu.psy-cloud.net/user/web-v2//#/evaluation/evaluation-informed-consent?id=52)完成心理测试。考生完成心理健康测试后方可参加复试其他环节的考核,测试结果不计入总成绩。

2.面试

面试由思想品德考核、专业能力测试、外语能力测试及综合素质测试四部分考核内容构成,满分为400分,每名考生面试时间至少20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此项不作量化计分,仅判定为合格或不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专业能力测试

该项考核满分200分,每名考生2道试题,每题100分,着重考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其中学术学位研究生考察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3)外语能力测试

该项满分100分,每名考生2道试题。主要考查学生外语(英语)听、说的准确性、流畅性及应用能力,包含英文听说及翻译(英译中)。

4)综合素质测试

该项满分100分,每名考生2道试题,着重考核考生本学科以外社会学习实践工作;言谈举止和沟通表达;认知层次和知识扩展以及心理抗压和处突能力。

上述三项考核内容,每项考核成绩均须达到及格标准(即该项分值的60%),方视为合格。未达到合格标准的考生,不予录取。

5)关于加试科目的说明

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复试时暂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及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每门加试科目满分为100分,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有加试科目的考生,加试各科目成绩均需≥60分视为合格,单科目成绩<60分视为不合格,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三、录取

(一)复试成绩和加试成绩的使用

复试成绩中面试部分单项考核成绩未达到该项成绩总分的60%者视为复试不合格,学院不予录取。

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有加试科目的考生,单科目成绩<60分视为加试不合格,学院不予录取。

(二)总成绩核算

总成绩=(初试成绩/5)×70%+(复试成绩/4)×30%

总成绩总分为100分,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经上述计算而成,其中初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占总成绩的70%,复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占总成绩的30%。总成绩采用百分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

心理测评、思想品德考核及体检情况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情况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总成绩排名使用

按总成绩专业中排名确定拟录取资格,成绩相同情况下,按照初试总成绩-外国语-政治-业务科目1的顺序依次比较成绩确定排名

(四)拟录取名单确定

按照教育部及辽宁省有关规定,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规模、考生总成绩排名、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名额、考生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信息确定拟录取名单。

(五)体检

学校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要求执行。

学校不统一组织体检。考生被确定参加复试前,按照教育部相关体检文件要求,自行去当地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体检,并将体检报告原件(须有体检结论)提交到学校,体检结果经审核通过者方可取得复试资格和录取资格。考生取得体检报告时间与参加复试时间的间隔不得超过2个月。考生如因在体检中弄虚作假,存在故意隐瞒现病史或既往史者,造成入学后无法正常学习或者按规定予以退学处理等后果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如有需要招生学院可以再次组织体检。

(六)信息公示

公示7个工作日后,我校按要求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将拟录取名单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进行政策审核,并向教育部备案。最终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平台备案信息为准。

(七)其他

1.对在报名及考试过程中有违规违纪行为的考生,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报考资格、复试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2.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被确定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按照有关要求参加复试。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复试资格,不予录取。

3.学校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轨培养。不需要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考生、已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的考生、正在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考生,均不得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如因考生隐瞒真实情况,最终录取为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由此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4.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填报遵循志愿优先、成绩优先原则,排序参照录取总成绩排序原则,即:考生总成绩-外国语-政治-业务科目1,由高到低在拟录取二级学院、专业及研究方向下依次选择规培基地。

四、复试录取工作政策宣传

为方便考生及时、有效获取信息,请参加复试考生进入2026年口腔研究生复试QQ群(QQ群号码:1058492073),后续复试相关信息将在QQ群发布。

 

五、招生调剂

根据学校研究生招生调剂安排,学院同时启动调剂复试工作。

六、复试的信息公开、监督、复议

(一)信息公开。严格按照教育部和省招办要求,及时在学院网站和“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公布研究生招生录取信息。

(二)监督。学院复试工作受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的巡视监督,并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八、通讯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0416-2655049

 

 

锦州医科大学口腔医学院

                         2026年3月25日